活动和宣传须知
2021-03-15 14:40:44    发布者:    点击:

生活园区范围内海报、横幅申请须知

一、申请流程

1. 在学生工作部官网或“青春浙财东方”公众号中,下载《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活动申请单》填写好部门申请人及活动的相关基础信息。

2. 活动机构/部门负责老师签字盖章。

3.“学工部公寓管理中心”这栏的审核,请于周一上午、周二上午和周四上午至行政楼A205找学生工作部周老师签字盖章。

二、注意事项

1. 寝室楼内海报不得超过A3大小,主干道宣传栏海报统一为A3大小,宣传时间为7天(自盖章之日起)。到期后,学生社区委员会将对宣传栏的海报进行清理。(在宣传栏张贴海报前,请于周一上午、周二上午和周四上午,带上海报去找周老师在海报上盖海报专用宣传章)。

2. 横幅位置共4处(1号位:2寝一侧上;2号位:2寝一侧下;3号位:1寝一侧上;4号位:1寝一侧下),由周老师根据空余情况进行安排(申请横幅时须提供横幅内容),挂横幅时务必挂在指定的位子上,否则将被撤销。

3. 主干道横幅尺寸必须为10米,宣传时间为7天(自盖章之日起),7天过后各机构需自行拆卸横幅,如因逾期未拆卸横幅,导致横幅丢失等问题由各机构自行承担。

4. 所有宣传内容,不论海报、喷绘或者横幅,要求内容有正向引导作用,不允许有商业盈利性质等负向影响的内容。



3号教学楼旁喷绘、小广场摆摊申请须知

1. 需填写活动申请表(同上表格)。

2. 活动负责部门签字盖章。

3. “院团委”这栏审核,请于周一上午、周二上午和周四上午至行政楼B205找院团委朱老师盖章。

4. 喷绘宣传时间为7天(自申请日期起),7天过后各机构需自行拆卸喷绘,如因逾期未拆卸,导致喷绘丢失等问题由各机构自行承担。




附表格:

表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活动申请表(团委存根)

表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活动申请表(安全保卫部存根)

表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活动申请表(申请部门存根)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活动申请表




填表须知:

1.“是否需要申请宣传”一栏,如选“否”,无需填写具体宣传细则;

2.“宣传主题”一栏填写活动名称,宣传方式一栏如选择横幅,则需在“宣传内容”一栏填写横幅具体内容,如选择喷绘、海报、板报、电子屏则需附电子照片;

3. 如只申请宣传,则仅需填写表1和表3第一行基础申请信息,及宣传栏相关内容,不需要填写表2,不需要填写表1和表3的“安全保卫部签章”一栏;

4.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及院团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