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财经大学 东方学院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会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04-12 09:10:18    发布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社团: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之际,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发展,充分调动各学生社团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社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我院学生社团向更高层次、更高格调、更高品位的方向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经研究决定,将展开2020年度“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会长”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全校所有正式注册成立的各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会长(包括院级社团和二级学院社团)

二、评选原则

(一)十佳学生社团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坚定明确的政治方向,在学院党政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具有较完备的社团宗旨、章程、制度和较健全的组织机构;

3、有一个坚强有力、团结合作的学生社团干部团队,能够带领全体社团成员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有益活动;

4、学生社团成员整体素质较高,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致力于社团的发展建设;

5、有较强的全局观念,遵守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学院相关部门管理,积极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配合并完成学院各项相关工作和任务,努力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打造自身特色文化品牌,在全院和社会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6、正式成立注册一年以上,有一定规模。

(二)十佳学生社团会长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担任学生社团干部满一学年;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无不及格必修及限选课程,未受到学院纪律处分;

4、熟悉本职工作,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及对外适应能力,能很好的把握本社团的发展方向,对本社团的管理与发展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5、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爱学生社团工作,积极带领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所负责的学生社团特色鲜明,发展良好,能有效地管理好社团会员,工作出色,得到大多数会员的拥护;

6、能积极配合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并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能按时出席本社团及团委学生社团管理工作部要求参加的会议、培训和活动,出勤率达80%以上。

三、奖项设置:

根据各类社团的不同性质,十佳学生社团奖项设置如下:

思想政治类—最具内涵社团  理论学术类—最具造诣社团

实践服务类—最具成就社团  文化艺术类—最具风采社团

体育健康类—最具活力社团      

四、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1、各学生社团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十佳学生社团申请表》或《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十佳学生社团会长申请表》,并按时上交。

2、参加评选的社团须提交的材料:①社团这一学年工作总结、社团下一学年工作计划以及社团财务管理情况表;②社团这一学年获得的荣誉清单以及证书复印件;③社团通报批评的书面文件,社员或其他社团投诉的书面文件。(如果没有,则无需提交)

3、参加评选的社长须提交的材料:①该社长任职期间社团获得的荣誉;②该社长任职期间获得的个人荣誉;③该社长任职期间社团通报批评的书面文件,社员或其他社团投诉的书面文件。(如果没有,则无需提交)

4、评审团对参选社团与社团会长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讨论、评比,选出若干社团入围下一轮的评选。

第二阶段:

1、在终评阶段,评比成绩=现场答辩分数(70%)+现场观众投票(30%)。

五、工作要求

二级学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学生社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根据要求,做好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会长的推荐工作。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