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大学生创业园入驻报名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4-10-14浏览次数:

各分院团总支,学生各班:

为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助力我院学生创业团队健康稳步发展,努力为学生创业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做好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大学生创业园入驻报名工作,请各分院团总支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发动,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10月17日

二、报名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或毕业生(申请入驻长安校区的报名者须毕业3年以内,申请入驻文华校区的毕业者须毕业5年以内)。

三、入驻条件

(一)立足于创业团队的自身专业领域、以提高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孵化项目,对我院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二)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备一定成熟性。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处于尝试阶段的项目,应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三)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应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前置审批获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四)企业或模拟企业(创业工作室)负责人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生,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经营能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并接受大学生创业园的管理;

(五)模拟企业(创业工作室)须为我院大学生组建的,并在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登记备案的创业实践团队;实体企业须为我院大学生创办的,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实体。企业须持有所必需的营运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六)凡获得国家、省、市创业竞赛类奖项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驻大学生创业园。

四、入驻程序

(一)填写入驻申请表

(二)提供申请入驻的材料:

1、商业计划书

2、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3、法人代表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实体企业需提供注册登记时所有的证明材料及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入驻申请,组织创业导师进行入驻答辩评审。

(四)答辩评审通过后,确定入驻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入驻协议,入驻创业园。

五、有关要求

(一)拟入驻的项目负责人请在10月17日下午16:00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行政楼A207,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dfdachuangyuan@163.com。

(二)项目负责人在提交商业计划书时需同时准备制作答辩PPT,学院将于10月21日下午13:30组织答辩会进行现场项目论证工作。

联系人: 叶老师 87571131

杨老师 87571137

陈同学 18367626796

王同学 18368300935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团队申请表.doc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团队信息.doc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14年10月10日